根据《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物业管理员(师)职业能力等级评价实施细则》规定,经公示和审核,现将第三批符合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评价转换条件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准予转换。
附件:第三批符合物业管理师职业能力评价转换条件人员名单
2021年10月22日
Copyright 合肥市物业管理协会 版权所有
电话:0551-62646808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宿州路236号房地产大厦B座四楼
技术支持:杭州新视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皖ICP备16006380号-1